位置: 首页 > 大六壬

六壬术学习基础:干支的阴阳、旺衰及藏气深浅

六壬术学习基础:干支的阴阳、旺衰及藏气深浅

笫二章 六壬术的基础要素及其作用

学习大六壬必须要懂得子平命理学的基础知识,对干支 的生克制化、刑冲合害、旺衰状态及八卦、河洛等基本原理 必须要了解清楚,才能进行六壬术的学习。

(一)干支的阴阳

十天干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 这十干是每日的天干即日干。

十二地支: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 戌、亥,这十二支是每日的地支即日支。

其中: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为五阳干,乙、丁、己、辛、 癸为五阴干;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为六阳支,丑、卯、 巳、未、酉、亥为六阴支。

这十天干十二地支,不仅是六壬术的理论基础,而且是 整个数术的理论基础。

(二)干支的旺衰及藏气深浅

甲乙寅卯木旺于春,丙丁巳午火旺于夏,庚辛申酉金旺 于秋,壬癸亥子水旺于冬,戊己辰戌丑未土旺于四季。

由于地支藏干深浅与时令用事有别,故干支的旺衰必以 人元用事为基准而定。

兹将地支藏干深浅列表如下:

六壬术学习基础:干支的阴阳、旺衰及藏气深浅

(三)干支的作用犮五行之十二宫状态

在六壬术中,干支亦称日辰,在课式的判断过程中大六壬空亡填实,始 终围绕日干为主体、日支为客体,日干为人为我,日支为宅 为他为事大六壬空亡填实,按干支五行寄长生十二宫的状态,以及各神将对 日干支的利弊来判断主客体的吉凶。 将五行十二宫状态列表如下:

六壬术学习基础:干支的阴阳、旺衰及藏气深浅

(四)太岁

太岁即占卜时的年支也。其管事时间六壬术学习基础:干支的阴阳、旺衰及藏气深浅,从此年立春至下 一年立春为止。太岁是至尊之神,谁都不能侵犯它,若日干 上神或年命上神见太岁乘吉将来生日干,必然大吉,遇凶可 解;若乘凶将克日干而无救者,大凶难免。仕宦之人见太岁 生日,必受君恩之喜;若见太岁克日,主君上不喜,易遭降 罚。太岁作贵人生日干即使不入课传亦可助吉,故太岁是壬学中的重要神煞,切不可忽视。

(五)月建

占卜时的月令也。管事时间是从本月节令至下月节令为 止。其作用是衡量各五行的旺相休囚死及论定五行寄生十二 宫状态之原理。

(六)月将

管.辖此月中所有事情之神将称为月将,亦即太阳入黄道 十二宫之何宫,即定为何将。太阳在黄道带十二宫之运行皆 在二十四节气之中气交换过宫,故月将逢每月中气而换将。 月将入传,为福不浅,系吉神则增吉,系凶神则减凶。‘ 纵值空亡,亦不以空论,临干支年命上生日干者,光明而吉。

(七)占时

占时即起壬式所用的时辰,确定占时的方法有如下几

种:

1、按事件发生的当时或心动而求占当时为占时,又称 为正时。

2、采用十二支竹签,于每签刻上一时辰,分别为子、 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求测者静 心虔诚地瞑想求占之事,待心处空灵时抽取一签即为占时。

3、请求测者随口报某一时辰作为占时。

4、求测者可随意书写一时辰作为占时:或随意写一汉 字,按此字的笔划数所对应的时辰为占时(字划数超过12 者,用12除之,取余数为占时允

5、报数法,报1数为子,2数为丑,余依此类推。所 报数字超过12数以上者,用12除取余数为占时,刚被12整除则为亥时。

上述方法以1,所得的占时称为正时,’2、3、4、5所得 的占时统称活时。

(八)空亡

以日干支所在之六甲旬中论空亡,如甲子旬空戌亥,甲 戌旬空申酉等与四柱推命法论旬空相同。

壬课的组成来自天地盘,天盘空亡乃谓游行空亡,壬式 中以表示。地盘空亡乃谓落底空亡,又谓陷空,壬式 中以“0”表示。吉神不宜落空亡,凶神喜空亡;又谓太岁、 月建、月将虽值空亡,不以空论,占短期事有验,此乃填实 之义。惟占时(指活时)空亡,百事难遂。

(九)十二天将

即天地盘中,天盘上十二支所乘之将也。十二天将的排 列次序及五行属性为:贵人己丑土,塍蛇丁已火,朱雀丙午 火,六合乙卯木,勾陈戊辰土,青龙甲寅木,天空戊戌土六壬术学习基础:干支的阴阳、旺衰及藏气深浅, 白虎庚申金,太常己未土,玄武癸亥水大六壬空亡填实,太阴辛酉金,天后 壬子水。、 ‘

十二天将之排列飞布是以贵人为首,求出贵人之落宫, 视落宫在地盘何宫而带领十二天将顺逆飞布。凡贵人临于地 盘亥、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六位’则天将顺布;凡贵人临于 地盘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六位,则天将逆布(有关十二 天将的意义及作用详下第四章第三节)。

(十)十干寄宫

十干寄宫主要是用于起四课(具体起四课及发三传法, 详下第三章:)。阳干寄于禄地,阴干寄于刃地(即四墓也;)。

古歌诀为:

甲寄寅兮乙寄辰,丙戊寄已不须论; 丁己寄未庚申上,辛戌壬亥记取真; 问到癸兮丑宫坐,分明不用四仲神。 因六壬课式的日干是用天干表示,其它均用地支,日干 上神(即天盘)以日干寄宫上神定之。另外,涉害课中常用 到十干寄宫论涉害深浅取用,详见第三章第二节(三)涉害 法。

六壬相关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