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李向东)天寇课的大凶之象
天寇课。
寇,敌人来偷袭谓之寇。
天寇,就是天降凶寇,不知不觉之中被伤害,这是大凶之象。
天寇课的定位,也是从天道运行、阴阳盈虚、四季更替中来。
课经的定义是“四离日占,月宿加离辰”,为天寇课。
四离,是指二分二至的前一天。
比如,丙寅日春分,前一天为乙丑,乙丑就是离日,丑就是离辰。
但据课经所举的例子,以及《心镜》等的论述,应是“二分二至日占,月宿加离辰”为天寇课。
《心镜》等所讲为确。
天寇课主大凶
天寇课,就是二分二至日占,月宿加离辰。
二分二至,春分、秋分、夏至、冬至,乃阴阳变化的极点之一。
比如,春分卯(李向东)天寇课的大凶之象,秋分酉,系阴阳易绝之门,生死绝杀之道。
夏至午,一阴生,适阴之途;冬至子大六壬月宿,一阳生,出阳之途。
四离之日,当分至之前,也是将变未变、阴阳之气发展到一定程度,稍一变化就会有较大后果的时候。
古人讲子午为道路,卯酉为门户。
在实战之中,遇子午卯酉,均可以“出行”、“变化”论之。
古人论二分二至:盖春分、秋分,卯酉月中,阴阳均分而离。冬至、夏至,子午月中,阴阳俱到而离。
均分是什么?阴阳本是一对矛盾。均分,势均力敌,所伤必重,因为双方各有付出大代价才能损伤对方,“杀人一万,自损八千”。
俱到是什么?子月阳极微,与阴战;午月阴极微,但阴性狡诈,阳也不敢掉以轻心。
这些时候,正是履霜坚冰,要万分小心的时候。
二分二至之前的一天,正是阴阳争战最激烈的时候,因为二分二至,实际上已经初见分晓了。
所以,四离日,有“盗寇突如其来”之意。
大凶。
月宿,月亮即太阴(不是指天将太阴)所在宫度。月乃六阴之精,群阴之宗,极阴之象。
月宿再加离辰,阴气(主刑杀)再加刑杀,更凶。
比如:
二月春分癸卯日占,月宿在辰,加在离辰寅上,此为天寇课。
未
酉
亥
未巳巳卯
巳卯卯癸
未申酉戌
午亥
巳子
辰卯寅丑
具体有什么凶?要看课传中的神钭。
比如这课:源消根断,三传迤逦脱去;蒿矢见金,飞灾横祸。
《毕法》里说:四下生上,加上下生上发用,而三传又递生向外,这是真正的源消根断。
当然,只要四下生上,就是源消根断。
象辞说:“阴阳分离,气不得反。盗贼滋生,军兵惰懒。病者即亡,孕妇当产。出路死伤,婚姻拆散。”
古人常说“燮理阴阳”,要阴阳和合,万物发生。
天寇,处阴阳离析争斗之时,纲率纪乱,阴气独盛,故有大凶。
当此之时,恶念丛生,德心怠惰。
都在想做坏事,置礼法道德于不顾。
所以,多有折伤、刑丧、破坏之事。
课传中见玄武、勾陈、游都、天驿马作日鬼,则必有盗贼、出行折伤。
若有白虎作日鬼,又见劫煞,则凶劫之气更盛,古人谓之真天寇。
大大不利出行,出行则遇盗寇。
如果月宿所加的离辰,系占人的本命或行年,则此人自己要做贼盗。
天寇,统易经蹇卦之体。
蹇,下艮上坎。
照易之习惯,内卦为我方,而外卦为外面、对方、敌人。
外卦坎,为陷。
为险。
向前迈一步,就掉到坎险之中。
下艮为止,这是君子知机,不贸然行动,所以,虽无功,但却能保身。
蹇,就是瘸。
当然就不能致远。
有了危险也不好躲,所以课经说“世事多艰”。
就是当前的环境很艰难。
在易经中,古人告诉我们,遇蹇卦,就是要求我们“见险能止”。
比如,炒股,做事业,都是要求当事人不要急躁冒进。
古人认为,天寇课,是“分离”、“离心离德”之象,夫妻、父子、君臣、彼我。
“传中虽有救,父子泪淋淋。”
什么意思呢?就是多历艰险,幸无大碍。
又说:假令寅日春分卯时占,寅上见离辰太阴,更得金神发用,即凶卦也。
假令午日夏至得巳为离辰,值月宿加午,更得水神发用者,以凶断之。
假令申日冬至,将得未作太阴加申,更得火神发用,即凶也,其灾害所主大概与天祸同。
月宿加离辰发用,发用之神,不可克离辰。
也不可克占课日(分至)的日支。
比如,申日冬至,未为离辰。
未作太阴,加在申上,若发用是火,则克申。
不利。
如果,月宿再乘太阴,就是阴上加阴了。
这也是凶象的并聚。
关于这一课的要点:1、成课的原因:阴阳之气的极度变化,加上月为群阴之宗。凶时加阴气。2、天寇课有“分离”、“损伤”之象。3、更以神将论之。
励德课
贵人临于卯酉,无论入不入课传,均称为励德课。
励德,就是奖励有德、惩罚奸邪之意。
励德课,主要表现的是在一种动荡、纷乱、前景不明的情况下,不同的人以不同的策略生活从而得到的不同结果。
为什么是动荡的?
贵人为造化之主,是执掌纲纪的,贵人若不得位,则贵人自身动摇不定,甚至疲软无力或行为不正,必纲纪紊乱,一切都不按常规来进行。
卯酉为阴阳交易之位,刑德之门,出入之地。
贵人加在卯酉上,动摇不定。
比如在卯,向前则到辰为天罗,向后则在寅为鬼门;在酉,向前到戌为地网,后退到申为鬼户。
前瞻后顾,难以委决。
卯酉的动荡之意,在别的地方也有反映。如《指掌》说:“年命加临卯酉,作事朝移暮改。”“年临卯酉而入空申,随娘再嫁。”
贵人既不得位,则在下之人,也是犹豫狐疑,进退两端,君子不一定能行想行君子之道,小人不一定能遵守想遵守小人之位了。
大六壬以阳为君子,以阴为小人。在励德课中,这种阴阳之辨,用得最为清晰。
这里,先复习几个概念。
一是,“日辰阴阳”,是指四课上的支神,干上神为日阳,日阳上神为日阴;支上神为辰阳大六壬月宿,辰阳上神为辰阴。合称为日辰阴阳。
如:酉将戌时乙未日(以下内容竖着看)
辰辰日日
阴阳阴阳
巳午寅卯
午未卯乙
二是,天乙前、天乙后。
贵人居中,后六前五。
支神若乘前五天将,就为在天乙前;若乘后六天将,就为在天乙后。
如上面的课
六朱空龙
巳午寅卯
午未卯乙
辰阴巳乘前三六合,辰阳午乘前二朱雀,日阳卯乘前五青龙,都在天乙前。而日阴寅乘后六天空,在天乙后。
励德课,分为四种:
1、日辰阴阳都在天乙前,为蹉跎格,主小人进职,君子退位。
2、日辰阴阳都在天乙后,为微服格,主君子迁官,小人退职。
3、日阳与辰阳在天乙前,而日阴与辰阴在天乙后后,君子则吉,小人则危。
但小人如果安守本分,也会得益。
4、日阴与辰阴在天乙前,日阳与辰阳在天乙后,小人得意,君子失机。
但小人得意,终因不合其位而被责罚,高兴不久。君子虽不顺畅,但因为君子本应居前,今却居后,有谦冲之德,所以久而久之必得提拔。
总之,阳宜在前,阴宜在后。
因为,天乙在南天门外,天乙后乃是天门以内,天门以内(即紫微垣)。
天乙后,就是紫微垣。天空三垣之中,紫微垣是皇宫内院,太微垣是政府机关,天市垣是对外贸易、接见使节的场所。本是皇宫内院,大人君子应该在外朝而不应该在内庭,那些佞幸小人、宦官女子应该在内庭而不是在外朝。故阳在前为吉,阴在后为吉。
以上所讲的,请大家好好地理解,有点绕脑袋,咱们下一次再继续讲。
今天我们继续来看励德课。
励德课,应易经随卦之体。
随,下震上兑,震为动,兑为悦,一般的看法是“动而悦”,故随从而吉。但长男随少女,不合理法;一动一西,金木格战,乃动摇不定之象。故持正则吉,否则为反覆不定。
贵人立卯酉,干支阳神在贵前,干支阴神在贵后,则为阴阳得位,小人君子各守其位,吉。应随六三爻辞“系丈夫,失小子。随有求得,利居贞。”听君子的话,摒弃小人之言,要想有所收获,应该静守待时。
贵人立卯酉,干支阳神在贵后,干支阴神在贵前,则为阴阳失位,本末倒置,凶。应随六二爻辞“系小子,失丈夫。”
另外,课经还有一些讲法。
干支阴阳都在贵人后,为微服格。君子升迁,小吏黜落,做事要慢,做大事可以,阴私事不行。干支阴阳都在贵人前,为蹉跎格。主小吏迁升,君子黜退,事情也要慢,利阴私小事不利大事。
这些阳神阴神,贵前贵后,很让人迷糊。
实际上,在实战中。我们只是取贵临卯酉为动摇之象。再依据各种类象的吉凶,来判定是吉还是凶。
很少去考察是蹉跎,还是微服。
假令七月辛亥日巳将申时,小吉加辛,天罡为阴神。传送加亥,阴得太乙。胜光为天乙,立酉逆行。小吉传送为日辰之阳神,居天乙之后。天罡太乙为日辰之阴神,反居天乙之前,故曰阴立天乙前,阳立天乙后,阴阳错乱,居非其居。故曰不安。阳在阴位,今当进上。阴在阳位,今当黜下。以此占人贵者将迁,下吏罢退,庶人居宅不安。
巳蛇
寅勾
亥白
蛇阴朱后
巳申辰未
申亥未辛
励德言前后者,指天将而言,非论日辰午以未为前,巳为后也。赋曰:天乙居中,后六前五是也。
这是大全里所讲的例子。
阳神为君子,阴神为小人。
干阳未乘后一天后,支阳申乘后二太阴,是阳神俱在天乙后。
干阴辰乘前二朱雀,支阴巳乘前一螣蛇,是阴神俱在天乙前。
天乙在南天门外,天乙前就是太微垣(李向东)天寇课的大凶之象,是政府,君子办公的地方;天乙后就是紫微垣,是皇宫,是小人服役的地方。
今小人恃势跑到天乙前,是逆理犯份,不合其身份。
君子却在天乙后,是谦虚谨慎,退让。
在这种情况下,当然是小人被罚,君子有赏了。
当然,赏罚的结果,出现得较迟。在此之前,小人要猖狂得意一会儿,而君子要隐忍,“利居贞”。居,就是停留不动。
在这里,课经就明确指出,所谓的天乙前后,系指所乘天将而言。前五后六,一定要记住。
但这个前后,只是一种用法。
用时候,还得以支辰的前后来论的。
如,辰在卯前,寅在卯后。
基本上,普通老百姓,若占得阴神在天乙前,就要注意了。
这个象,只利于迁动,不利于安居。
若是在“阴神在天乙前”这样危险的境地中“安居”了,早晚是要倒霉的。
在实战中,我极少用到这个,但贵居卯酉主动荡,则用得相对较多。
励德课,是很让人脑筋转圈的内容,要仔细地去分析。
间传课
间传课是相邻两传之间隔一个地支的课。有进间传和退(逆)间传两种,如辰午申、丑卯巳等是进间传,亥酉未、寅子戌等是逆间传。
象辞说:“间位相传,事多间阻。顺有登天,向阳出户。逆有回阳,励明顾祖。占者逢之,皆为吉课。”
间传课的象意:1、阻隔,事情一段一段地,或是枝节多,要一步一步地走,下雨是间歇的。2、间传是吉是凶,基本上,进而又走向阳明为吉,退而又走向阴暗为凶。如子寅辰,自暗向明而进,为吉。丑亥酉,始终在阴方,又为退间,主凶。同时,吉凶又取决于类象之变化,吉旺类神则吉,凶休忌神则凶。间传课的吉凶,就是在进退、明暗、吉凶、类忌等要素的复杂结合中加以判断。同一个间传课体,占这个事主吉,占那个事主凶,是很常见的事情,总之是要符合“类象核心”这一个基本原则。
间传课的理解,也从几个维度进行。
一是,从阴阳盈虚消长的角度。二十四进退间传各有象意,这些象意,极为重要,是我们理解大六壬阴阳之道的重要参照。我在《指南诠解》中有比较详细的分析,这里不再赘述。二是,根据所占事类不同,日干支不同,三传就成为不同的六亲,不同的神煞,起着不同的作用。
是吉是凶,要看事类的变化。
比如,登天课,占官高迁,占病必死。
贵人占为喜庆,常人占为凶咎。
但也要具体地分析
邵木匠乙丑年六月六日未时生,四十四岁占本身。戊申十一月一日壬子卯将丑时。
未申酉戌
午亥蛇后贵阴鬼辰蛇
巳子辰寅卯丑财午合
辰卯寅丑寅子丑壬父申龙
邵先生曰:登三天,本是至高至危之象,今细微中出入人,却能显焕又富贵也。盖身宅皆居西北极地,迤逦出东南来,将来必做富人。中传见财,末长生,有财有寿,长生入财位,子先死,孙送终矣。长生能害子孙故也。邵仁占课时四十四岁,正窘,与人工作,后七年与城山寺造殿,从此兴旺。六十左右,家典钱,连丧三子。丙寅丧一子,辛未癸酉又丧二子,是时六十九矣。后七孙送终,寿七十七,充保正,至甲午年死。盖壬子皆西北方,至幽至阴之地,转出东南旺方,宅上有寅,寅为子息空,初传辰为鬼,又临寅地,中午为财,末申为长生,故有财有寿,而难为子息也。
一个木匠,原本生活很贫困,后来发家,晚年丧子,孙子送终。
一个木匠,当然是常人,得登天课,是吉是凶?
要依类象而占。
1、干支皆在阴方(丑、寅,于时令为寒洽之时,于一天为五更黑天),而三传走向阳方(辰午申在东南、正南、西南),先凶后吉,自微至著。
2、壬日占,发用辰,末传申,这叫自墓传生,从日干之墓,到日干之长生;发用蛇,末传龙,这叫蛇化为龙,大吉。
蛇墓主窘迫。
龙乘长生,龙加生气吉迟迟,末传为归吉,末年有福有寿。
间传课,应易经巽卦之体,巽,一阴伏于下,二阳在于上,阴虽微,然在下,浸长消阳,阳虽受剥蚀,但其力尚旺,二者相会,互有攻持,故为阴阳升降之象。
说卦说,“巽为进退”。
间传,就是走走停停,审时度事而动。
间传之吉,象巽卦爻辞,“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”无论是进间还是退间,若吉神吉将旺相,还是利于进,故为利于行动。
上面的“爻辞”,应是“卦辞”。
间传之凶,象巽卦上九爻辞,“巽在床下,丧其资斧,贞凶。”上九阳爻居阳爻之上,无所应承,不会有益,故丢了钱财,藏到床下去了。
间传之课,在实战中所遇很多,吉凶多由类象而定。
《课经》间传课有一个小注,很重要:阴阳有三种情况:1、昼为阳,夜为阴,酉戌亥子丑寅为阴,卯辰巳午未申为阳。2、以子丑寅卯辰巳为阳,午未申酉戌亥为阴。3、以子寅辰午申戌为阳,丑卯巳未酉亥为阴。
大六壬在不同的时候,用的阴阳意义是不同的,所以断课才异彩纷呈。
下面谈几个间传的类格
撞干格大六壬月宿,撞支格。
三传为联茹,或是间传,容易出现撞干或撞支的情况。
初传或末传,通连干神,或撞干之关,谓之撞干格。初传或末传,通连支神,或撞支之关,谓之撞支课。
通连干神、支神,是指初传或末传,与干之寄宫或日支相邻。
如,辛日,三传丑亥酉,辛寄戌,末传酉与戌相连,此谓通连干神。
丑亥酉,是逆间传中的极阴格,本是晦滞退缩,但因为末传通连干神,事情反而变缓为急。
辛卯日,干上寅,三传丑子亥,发用丑,与干上寅相邻,这叫撞干之关,也是变缓为急。
从古人所举的例子看,所谓撞干,撞支,一个方面是发用或末传与干、支相邻,尤其是在干或支之后,如干为寅,则初末传应是丑;一个方面是发用或末传在干上神或支上神之后,如干上为申,则初末传为未。
这个时候,主事急。即使三传是逆间、退茹之类。
又,发用在干或支上,或被干支所夹,中末在四课之外,或在干支所夹之外,则先急后缓。
比如,甲申日,干上丑,发用子,三传子亥戌,干上发用,中末不在四课上。
反过来,发用不在干上或支上,中末在干支上;发用不被干支夹,而中末却被干支夹,则先缓后急。
比如,辛未日,干上未,成了别责课,三传亥未未,从四课之外,传到了干上。这叫自外传内,由缓而急。
后面,我们说的发用在干上支上,中末不在;或发用不在干上支上,发用在,与撞干格是两回事,但也有些相似之处,大家一定要分清。
撞干撞支,要与朝干朝支分开。
朝干,就是支上发用,末传在干上;朝支,就是干上发用,末传在支上。也就是《毕法》所谓的“彼求我事支传干”、“我求彼事干传支”。
从哪里发用,哪里主动;传到哪里,哪里被动。
举个例子,支上发用,末传为干之长生,这是支这一方对干带来好处。
课经里还说“传带日贵日财为用,末传墓绝,大不利贵人交易,因财而有所屈也。”
发用财、贵,末传墓绝,不利求贵人,因这个传象,就是“所求贵人化为墓绝,墓为蒙昧,绝为生机断绝,求人所被人害。”
或是,不利求财,因财有失。
因财致祸。